{{ $t('FEZ002') }}特教組|
一、申請日期:111年 5月 2日(星期一)至 5月 3日(星期二)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應依下列方式申請複查,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
(二)網路填寫「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至「線上報名登錄系統」以學生權限(需登入後),於成績查詢內介面進行下載),填畢確認無誤後自行列印。
(三)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43元 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保管金專戶)。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 」(330044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 8號 ),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複查結果於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若延誤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三、複查以一次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閱,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 $t('FEZ003')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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