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特教組|
因個別因素,錄取學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附件)並經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後,
於111年7月22日(星期五)16:00前至錄取學校完成放棄手續。
聯繫方式請參閱榜單各校聯繫窗口!
注意事項:
一、依藝才報名系統最新公告,需由學生或監護人親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
二、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始得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三、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學生及監護人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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