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公務人員因「年中亡故」,未及於年度內親持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部分:其尚未請領完畢之強制休假補助費應全數發給,不受休假改進措施規定之限制。
二、公務人員如因「罹患傷病」,致無法親持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應先由服務機關判定是否可先將當事人國旅卡補助總額全額調整為自行運用額度,並鼓勵其以線上刷卡方式消費,如判定無法調整或調整後仍有消費困難者,再函報市府核定後,即可發放當年度未請領完畢之強制休假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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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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