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陽明高中 人事室

公告訊息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以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修正四大重點 :

  1. 整併調查處理機制,減輕學校負擔:解聘辦法將性別事件以外所有師對生違法事件,全部整合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統一調查。
  2. 健全主管機關監督機制,有效保障教師工作權:主管機關應設審議委員會審查教師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案件。
  3. 建立嚴謹完善的被害人陳情制度。
  4. 健全相關配套機制:建置調查人才庫、製作工作手冊、相關資源經費補助等。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5-09|

{{ $t('FEZ005') }} 422|